新洲区消防检测验收
消防验收是整个项目的消防设施、结构等的验收,包括结构、装修、防火门、楼梯、电梯、配电系统、疏散及应急照明系统、通风、防排烟系统、防火卷帘门、自动喷淋系统、室内消火栓系统、室外消火栓系统、室外消防水泵接合器、消防水源、防火间距、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等消防设施以及防火墙孔洞的封堵、消防通道的畅通。为了使消防验收*,现将消防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阐述如下:
1.消防喷淋系统施工调试完成,能够联动;
2.消火栓系统施工调试完成,能够联动;
3.室外消火栓设置间距和位置符合要求。
4.稳压系统、消防泵房喷淋加压泵工作正常;
5.根据验收计划,消防水系统提前正式充水,检测验收日期之前相关给水排水设备和管路、水池、水箱应具备相应功能。各专业的安装工作应在提前7—10天左右完成,以给消防联动系统创造安装、调试联动时间;
6.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安装调试完成;
7.电梯安装自身调试完成;
8.防火卷帘门安装调试完成;
9.根据验收计划,各个与消防系统有关的联动设备(正压风机、排烟风机、防火阀、排烟阀等应在调试前确保完成各自的单机试运转工作,避免出现电机反转、执行机构不完整等问题影响调试进度,
10.配电室、各配电箱、各种电源控制柜安装自身调试完成;
构造柱存在的常见问题:
1)砖混结构房屋未设构造柱或构造柱设置的位置不当,该设的地方未设。
2)房屋转角处构造柱的纵筋未加大。
3)构造柱纵筋与圈梁,特别是在屋面圈梁内的锚固长度不够。
4)构造柱在楼、屋面上下端处箍筋未加密。
5)构造柱与砖墙间未设马牙槎,直上直下。
6)构造柱与砖墙间拉接筋的相互锚固长度不足或间距不当。